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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門診,有一位焦慮的回診病人在老師與她丈夫的安撫之下,仍然很擔心她的左腳趾甲。
擔心到,連說會癢但趾甲沒增厚沒變形趾間也沒破皮的右腳也拿出來給老師檢視;突然我發現,她的右腳弓側面看過去,和臺灣史課本上的貴婦人纏腳圖很像,左腳卻是普通的做事人大腳。
仔細一瞧,原來病人的右腳大母趾已經截肢了,因為傷口癒合得平整,再加上年紀大了皮總是比較皺,一時讓人看不出來有手術疤痕。
所以以前大家閨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出必乘轎,是因為纏足就和大母趾截肢後一樣不便,已屬半殘。
單個大母趾承接身體百分之十的重量,截肢(或纏腳導致變形)後,體重要由腳尖其他接觸點平均分攤,一是不恰當的施力會長出雞眼或胼胝,甚至骨刺;二是即便如此,受力面小了,身體更不容易保持平衡。所以會是半殘。
有些當時認為理所當然,甚至令人欣羨的,未來可能觀念完全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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