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持外國學歷的醫師在台灣執業的並不少,甚至排外校、排中醫系雙主修醫學系醫生面試資格的醫院,也寧願給外國醫學院畢業的醫生機會。那為什麼現在要修法?
因為訂下九大地區(含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其中歐洲指的是歐盟國家)醫學系畢業者可以回台直接參加國考這條法律的時候,是在2002年,當時歐盟會員國包含荷、比、盧、英、法、德、義、西、葡、丹麥、愛爾蘭、希臘、芬蘭、瑞典和奧地利,波蘭等東歐國家還沒加入歐盟;台灣認定當時九大地區的醫學教育水準不在台灣之下,所以不需要再通過學歷認證這關,其畢業生可直接參加醫師國考。在此同時,台灣的醫學生是先通過大學入學考試錄取率百分之一的窄門進入醫學系,大一大二修習基本科學及人文學分,大三大四學基礎醫學及clinical skill,大五大六進醫院親身學習,大七開始實習;若一路讀到四年級學分都有拿到者可參加第一階段國考,考包含生理學、微生物免疫學、解剖學等基礎醫學學科;若通過第一階段國考且撐過天昏地暗實習期則可參加第二階段,考在醫院實際看到的內外婦兒等臨床醫學。其中,每年每個有醫學系的學校和醫院都要上下動員接受評鑑的考驗,忙得人仰馬翻。
現在法律說免學歷認證的依然是九大地區,可是當初認為醫療水準令人不放心的東歐國家卻突然自動劃為醫療先進區;你相信短短七年間東歐國家醫療平均水準都能迎頭趕上英法德義嗎?而在波蘭等國學習的醫學生們到底學得如何,也不是台灣的教育部或衛生署有辦法管到的。
當初波蘭加入歐盟時,喜歡旅行的我只會開心以後若能去歐洲旅行,在交通和貨幣上會方便許多,但仲介業者想到的卻是代辦到波蘭學醫的市場會膨大到爆表。因為以前持波蘭學歷和持九大地區以外(如菲律賓)的學歷一樣,回台執業前要先考過學歷認證和醫師國考,所以花錢出國只有入學較容易,整體難度不會比重考進台灣醫學系鍛鍊七年低;現在突然有個醫學系入學門檻更低、學習壓力更小、磨練時間更短、考試難度卻一樣,瞬間成了想當醫師的人眼中的好所在;以前到波蘭讀書的也許一年五十個,現在每年則有百千個持波蘭學歷者將要回台投身醫界,供應量暴增。這樣的大量會不會因為違反總量管制政策讓政府無法顧及醫師整體素質而造成更多的醫療糾紛和流浪醫師的問題,應該要審慎評估。
當然,去波蘭唸書要花大筆金錢,適應陌生的天氣陌生的文化之際還要苦讀醫學,如此艱辛熬了四或六年現在卻沒有當初說好的優待,這的確是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在波蘭讀醫學系不用花七年光陰、不用實習,在台灣找到位置就能領住院醫師薪水,可是對臨床實務卻不懂到反而要底下的、應該由住院醫師指導的實習醫師來cover,這不是對台灣醫學生不公平嗎?這不是對相信政府會把關醫療品質的就醫民眾不誠信嗎?
其實身為醫學生,我當然早就知道這議題,並且對學歷認證用連署與念力希望修法通過。之所以一定要動手打這篇網誌,是想要挺葉金川署長。在連結的4'11"時葉署長說:「我負責的是二千三百萬民眾的健康,我沒有理由說,啊,他現在已經進到學校了,我們就讓他免試──這個是署裡沒有辦法認同的......」
雖然葉署長有留後路,說他的言論只能代表衛生署,結果如何還要看行政院、立法院及社會大眾的意見,但他能在媒體、律師和他們背後的有權有勢者的壓力之下明確表態,我還是很驚喜。
另:剛好現在這個議題比較廣為人知,若能借機廢除九大地區是一大福音。也許對在美國等一直都被認為是醫療先進區留學的醫學生是掃到颱風尾,但不在台灣實習,能了解台灣民眾的健康問題嗎?
台灣現在指定教科書幾乎都是美國的,所以教科書上講的大都是美國人的健康問題(如子宮內膜癌在美國是女性生殖道癌症中盛行率最高的,在台灣卻只能排到第三,第一名要讓給子宮頸癌),要知道台灣醫師臨床上比較有可能遇到什麼疾病,就要靠臨床科醫師在課堂上的講解,以及在醫院裡的實際接觸。如果一個在美國讀書實習的醫生返國,當然他受的訓練紮實度是被肯定的,不過他可能比較熟悉美國常見的疾病,而不是台灣的,這樣在thinking process上就會繞一大圈,因而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甚至誤診。要在台灣當醫師,最好還是先在台灣實習,以熟悉因台灣獨特的人種和環境而與其他國家不同的臨床問題。
- May 08 Fri 200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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