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購買日期:2015年5月11日下午
動機:http://z11jcc.pixnet.net/blog/post/27460727
因為看到對晃記餅家的推薦,即使我們就住在鉅記的斜對面,也讓大姨忍到最後一天才來晃記買手信。
上面這堆共花了我們MOP355, 其中我有吃到的杏仁餅(原味和有杏核的)還不錯;肉切酥將肉的味道濃縮在裡面,值得一試;雞仔餅的味道和肉切酥差不多,但口感並不酥脆,而是必須一直咀嚼,所以會吃出很多油味,不推薦。
更讓我討厭晃記的原因,是這裡不接受試吃,只能排隊說要買什麼,買好付款,購物環境並不舒適。
全站熱搜